根據兩個或者多個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為標準,可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主合同是無須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這種合同具有獨立性。從合同,又稱附屬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證合同、定金合同、質押合同等相對于提供擔保的借款合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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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那么,擔保合同的擔保方式有哪些呢?下面由華律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可以幫到您!
擔保合同的擔保方式
擔保合同的種類及形式
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權無須簽訂合同。
補充內容: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所謂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那么在一個從合同為抵押的合同中,主合同要是發生了變更,那從合同中抵押的效力會受到影響嗎?下面華律網小編將為您解答這一問題。
抵押關系中主合同可以變更嗎
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那么,擔保合同與主合同是什么關系呢?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擔保合同與主合同是什么關系
擔保法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
主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訂立的經濟合同。擔保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訂立的擔保主合同債權實現的合同。因此,擔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為根據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擔保合同的必要,沒有主合同,就
合同在學理上具有多種分類,司法實踐中的主合同與從合同的概念便是學理上所作的分類。那么主合同與從合同有何區別?二者應當如何進行區分呢?下面由華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主合同與從合同的區別
根據兩個或者多個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為標準,可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
主合同是無須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即可獨立存在的合同。這種合同具有獨立性。從合同,又稱附屬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證合同、定金合同、質押合同等相對于提供擔保的借款合同即為從合同。從